宁夏大学基建处工程款支付管理细则
为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管理,规范工程款支付工作,保证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依据《宁夏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学校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监理单位和全过程审计单位关于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以及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以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二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第三条 工程竣工结算时或支付合同最后一笔款项,应按合同进行结算和付款。
第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细则由基建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