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基建处(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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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处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5-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基建处处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向学校提供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实施。

 4、负责基建处人员的工作分工及日常管理工作。

 5、配合学校招标采购办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的组织工作。

 6、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各类合同、协议的签订及管理工作,以及建设项目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批工作。

 7、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基建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9、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评价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外联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审定并签署基建处与对外相关部门的各项技术与管理文件。

 12、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办理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备案、竣工结算的审核及质量保修等工作。

 13、负责组织基建处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职务任免建议、处内岗位调整和廉政建设等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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