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规划设计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处长的领导下,主持规划设计科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3、负责组织科内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编制校园总体规划及局部规划调整,并上报处领导审核。
5、负责组织编报基本建设计划和年度分步实施计划及其投资概算,并上报处领导审核。
6、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设报告的报批,规划手续办理,施工图、消防、人防等审查,三证办理,招投标以及相关合同的审查等工作。
7、负责组织对基建项目设计单位的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评定,并上报处领导审核。
8、负责组织基建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9、负责组织基建项目前期各项缴费的办理工作。
10、配合综合科和工程科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11、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造价变动的审查工作,并上报处领导审核。
12、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并做好相应工作。
13、参与组织校内小型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