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5】39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交易中心,招投标各方主体: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11年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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